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

日期:2014/11/27 11:39:35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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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避开省级招生部门违规录取新生,严禁举办先上车、后买票的超前班,严禁采取许愿承诺等方式招揽生源,严禁对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擅发录取通知书。

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严禁在国家体制外违规招生,严禁委托院(系)、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教育部规定,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所有参与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对违反招生政策和录取纪律者,省招考委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条款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成人高校统一录取新生工作关系到成人高校录取新生的质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主管部门和各级招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招生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招生信息、硬件设备和录取场的管理;对院校招生录取、考生报考等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内容,应妥善管理,不得擅自公开。在录取过程中,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确保今年成人高校在川录取新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成人高校招生可降分投档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