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通知

日期:2016/5/5 16:11:17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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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川教201531)文件规定,20151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尖子有关称号或成绩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今年仍可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照顾,分值为5分。为做好我省2016年体育尖子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于2016618~19日在成都集中进行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2016年体尖生资格专项测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都体育学院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

20151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的,须参加资格认定,认定合格的考生不再测试。资格认定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于2016618日下午1430~1730带上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到成都体育学院体育馆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申报程序和专项测试考生相同,认定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专项测试条件可以申请参加专项测试。

二、专项测试

(一)测试对象

201391日至201511日期间参加以下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其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若申请享受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则须参加专项测试

1.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体育局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运动会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

2.在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比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要求

1.参加测试的考生于2016618下午14:00~17:30到成都体育学院体育馆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619日上午8:30参加专项测试,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体育馆、足球场、田径场。

2.各项目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www.scedu.net)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sceea.cn)公布。

3.有关要求。所有参加体尖生专项测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填写《四川省体育尖子生专项测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交验其参加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取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并在18日报到和19日进入测试场地时均使用身份验证系统进行身份认定。凡拒不签署《承诺书》或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专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