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日期:2016/8/1 17:05:06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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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

我省2016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职(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445分;理科:390分。

二、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190分;理科:180分。

特此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