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书法水平测试试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7 16:46:12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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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招考办、绵阳市招考办、德阳市招考办、遂宁市招考办、雅安市招考办、自贡市招考办、甘孜州招考办、眉山市招考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1210日举行我省书法水平测试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测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本次测试试点范围限于以下市(州):成都、绵阳、德阳、遂宁、雅安、自贡、甘孜、眉山。

二、开考时间及科目

本次开考时间为1210日,具体科目(本次测试毛笔书法只设大字卷不设小字卷)及等级测试时间为: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遵守我省书法水平测试的相关规定;

3.全省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师生以及社会书法爱好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及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测资格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参加考试者。

四、报名时间

20171114—1120

五、报名办法及工作要求

1.本次测试试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水平或参考各级别范本(见附件1),任选16级进行报考(仅适用于本次报考,下次测试报考级别要求另行规定)。

    2.报名采用网上注册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内考生通过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sf.zk789.net)进行,其具体操作步骤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后详见系统提示。

    3.个人报名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录入信息;集体报名由报名点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注册表和报名表(表格在系统中下载,见附件2),依次将注册表、审核后的考生照片和报名表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信息时,未满18周岁者还须录入监护人姓名(或委托陪护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

4.个人报名费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集体报名费由报名点收齐后,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一次最多50名考生,若超过50人,可分次操作)。其收费标准为:

 

5.缴费成功后,集体报名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报考信息表,交考生签字确认,并保存备查;个人报名无报考信息签字确认步骤。

6.集体报名点上传照片后,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逐张审核照片;个人报名的照片由县(市、区)考务办负责审核。

7.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1120日。

8.网上注册、上传照片、选择报考科目和等级、缴费等四个内容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9.市(州)考务办和集体报名点要根据测试试点的报名时间安排,做好报名相关的各项准备,在报名结束2天内,各市(州)招考办应根据本市(州)报考情况在网报系统中设置考点和考场,并上传。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考试院:028-85178465

省考务办公室:028-69902817

报名系统技术:028-86713053

    附件:1.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形式及要求

          2.注册表和报名表(样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