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 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5/21 17:55:26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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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医药卫生一类、三类深贫县免费医学生(专科)临床医学专业均安排在对口高职班投档前录取, 医药卫生三类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临床医学专业、医药卫生一类相关专业录取时间安排在对口高职(专科)批录取。省招考委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略多于计划数的比例分别单独划定医药卫生一类和三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核准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后形成录取名册,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录取结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供录取库。

(五)协议签订

省卫生计生委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库通过深度贫困县所属市(州)卫生计生委下至深度贫困县(区、市)卫生计生局,根据各县定向委培名额,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与被录取考生签订《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培养协议,另行制定)。培养协议签订按如下办法进行:

1.自愿原则。培养协议签订应遵循自愿原则,由县(区、市)卫生计生局作为协议签订主体与免费医学生(专科)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

2.本地生源优先。协议签订原则为本地生源优先,即按本县(市、区)生源、本市(州)生源、本省生源的先后顺序确定协议签订原则。

3.高分优先。在遵循本地生源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再按照免费医学生(专科)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签订协议。

4.统筹调剂。若生源所在县(市、区)上线考生数量大于分配名额的,该县(市、区)未签协议的上线考生,由市(州)卫生计生局在下达的剩余委培名额内,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统一进行调剂,并由相应的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签订协议;生源所在市(州)的考生数量大于本地培养计划的,该市(州)未签协议的上线考生,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委培名额空缺情况,按照上线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全省深度贫困县范围内进行调剂,并由相应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签订协议。

三、教学培养

1.被录取学生签订协议后,须按照培养高校规定,完成入学报到、注册及相关事项。学生报到时,须携带已签订好的培养协议供高校审验登记。未签订或未携带培养协议的,高校不予受理报到注册,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

2.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由培养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本校相关制度实施管理。培养高校根据规章制度,视学生学业及表现情况有权作出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

3.培养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普通专科学生培养目标,制定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增加农村常见病诊疗技术、中医药等课程,努力使学生掌握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全科医疗基本技能。

4.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享有国家和省及培养学校规定的奖贷勤政策。

四、毕业证书与就业

1.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完成高等医学教育专科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和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2.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实行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所在县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 6 年后方可在县域外医疗卫生机构流动。

3.编制岗位保障。拟进入事业单位的,各县(市、区)需按定向委培名额预留出相应编制和岗位,保证定向委培大学生毕业后有编可用。

4.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毕业后,由培养高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邮寄往定向县卫生计生局统一保管。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要履行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报到。县卫生计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在 2 个月内聘用到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县卫生计生局将就业安排情况报市(州)卫生计生委,市(州)卫生计生委汇总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