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6/20 15:30:03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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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

录取期间,省军区派出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院校要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确保通讯和联络畅通。

(一)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不区分类别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科类、专业,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二)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专业合格情况、考生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 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在政治考核、缺招专业军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退档。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提供各院校的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花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军检表,由省军区汇总并统一转递。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所属考生军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片区所在军分区(警备区)要牵头成立军检工作领导小组,军事主官担任军检工作负责人,军检医院主要领导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本片区军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军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承检医院有序开展军检工作,承检医院要按照今年 5 月份军委在西安组织召开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与心理检测业务骨干培训会议精神要求组织军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医院对军检结论负责。要加强对军检现场的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军检安全顺利。

(二)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质量。主检医生要严格按标准检查规定项目,规范填写体格检查情况。招生工作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 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各片区军检现场设立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派遣工作人员、驻地 市(州)招生办、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 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 及时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制度,片区军检工作领 导小组每天随机抽取 5 名家长代表进入军检现场,监督军检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设立监督举报和申述复议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152。报考军校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8—86686152

附件:12018 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数量表

2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3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4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