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 3 个,缺齿超过 2 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 0.5cm,开牙合超过 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颌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潜水专业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 0.3cm 以内;
(二)切牙缺失 1 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口颌面部明显畸形, 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 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三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 130~175g/L,女性 115~150g/L;
( 二) 红细胞计数, 男性 4 . 3 ~ 5 . 8 ×1 0 12 / L ,女性 3 . 8 ~ 5 . 1×10 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 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 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四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 9~50U/L,女性 7~40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 59~104umol/L,女性 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 男性 62 ~ 11 5u mo l / L ,女性 53 ~ 97umo l / L ;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 44~133umol/L,女性 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第五十五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 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第五十七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 0~偶见/高倍镜,女性 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 6 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 0~3/高倍镜,女性 0~5/高倍镜,不超过 6 个/ 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八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六十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 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吸血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查项目, 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胸部 X 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 X 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 0.5cm),双肺野不超过 3 个, 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潜艇专业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六十二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 50~59 次/分,或者 101~110 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 波电轴左偏(P 波在 I、aVL 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 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 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 QRS 电轴偏移在−30 度至+120 度,或者超过上述偏移度数且心脏彩超未见异常的;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 R 波为主导联 J 点抬高,ST 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 0.1mV;
8.以 R 波为主导联 ST 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 0.05mV(aVL、Ⅲ 可压低 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 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 0.1mV;
9.T 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 1/10 R 波,aVF 低平,Ⅲ倒臵;
10.TV1、V2 大于 TV5、V6(TV5、V6 大于 1/10 R 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 V1、V2 导联出现高 R 波,但是肢体导联 QRS 波电压无变化,
QRS 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 ST-T 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 QRS 波(V1 呈 rsr’ 型,r>r’,I、V5 导联无 s 波或者 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 波明显,但是未高于 T 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 4、5、6 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 20 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三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0.5cm 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 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 3cm 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 以下,或者肝内串珠样钙化灶性质稳定、不影响肝功能的;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 个以下且长径 1cm 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 2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 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 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 10cm 以下,厚度 4.5cm 以下;脾脏长径超过 10cm 或者厚径超过 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 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四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 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 3cm。
第六十五条 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但是心脏瓣膜结构正常,有少量生理性反流,长度不超过 5 cm,容积不超过 5ml 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