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四川省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1〕45 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考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已参加2021年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 2021年学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就读地点为西山校区。

第四章 入学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已通过网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并现场确认成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11月17-20日12:00,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受疫情影响等因素,请考生以学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为准。我校在11月17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具体考试方案和要求。

第十条 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核:考核方式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后续通知,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2.考核成绩:总分350分。

注意: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准考证打印详见招生网相关考试通知。

第十一条 成绩查询方式

12月5日后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zs.swust.edu.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拟录取:

1)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线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测试科目序号小分成绩优先录取)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免试名额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若免试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则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12月5日公布,6日起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3.录取: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上报四川教育考试院,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我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我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第五章 新生入学、学习形式及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

1.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和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学校专业就读要求的学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4.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新生报到时间两周内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学校因材施教,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平时学习和集中教学等方式满足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开展教学和考核评价。学校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各专业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年444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4920元。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 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得转学。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5年。学生在校期间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70%及以上,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疫情防控遵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2.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3.咨询电话:0816-6089071

4.监督电话:0816-6089051

5.招生网址:zs.s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