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华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委员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精神,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62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址: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考条件

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 测试及内容

 测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综合性测试,学校不提供参考资料及书籍等,采用笔试闭卷统考方式。

第十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举行,具体测试工作方案待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1月17-2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 成绩查询:考后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3日内申请成绩复核。

第五章 录取及入学

第十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成绩相同,按测试科目序号小分成绩优先录取。

第十 新生入学: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籍管理及其他

第十 考生待遇:被我校2020年高职扩展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十 教学管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考试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十 学历性质: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华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十 助学保障: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九 重要声明: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8-87729599

招生部门: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8-87720097

考试咨询:028-8772063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b.xhu.edu.cn

第二十  本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