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三、办学性质及类型

公办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

我校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高职)、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五、报考对象

已参加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

六、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在11月17日至1912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对于退役军人,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分为350分。

测试形式为笔试。考试题型包含选择题、判断题、论述题等。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考试内容主要有专业思想、专业技能及专业认知等;自然科技、社会常识及社会现象分析等;时事热点政治常识等。

2.对于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我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进行,成绩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

测试形式为笔试。考试题型包含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情景分析题、论述题、活动设计题等。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三科合卷。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能力、幼儿教师职业基本素养、幼儿教师对学前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的能力。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设置知识考察点。

七、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6日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八、录取规则

(一)对于退役军人,考生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观题目(即论述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于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学校按照文化素质业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学校录取依据。考生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于11月16日-19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

(五)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九、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我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就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华师范大学。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我校分专业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制3年,教学模式灵活多元,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原则上单独编班。具体教学形式、教学总课时等要求以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3700元/生·年,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事宜

(一)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华凤校区);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北湖校区)。

(三)咨询电话

0817-2568373、2568301(招生办)

0817-2314719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2568021管理学院)

(四)纪检监督电话

0817-2568600。

(五)学校官方网址

      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w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