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现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条宜宾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学院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641,学制为专科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类别

第五条第一类: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第二类:退役军人;第三类: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考生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招生考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根据考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出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八条如录取线上成绩相同,按主观测试题成绩排序;如再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照主要论述题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录取过程中若计划类别及专业计划不平衡,可按照实际报考考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及专业计划。

第十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第十一条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考试时间:20201128

第十三条考试地点:宜宾学院A区(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

第六章考试形式及要求

第十四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社工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料主要为助理社工师考试复习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安全系统工程测试,主要参考资料为《安全系统工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主编:林柏泉张景林);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形式为文化素养+技能综合素质测试;旅游管理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导游基础知识及国家政策方针,参考资料为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第七章就读地点、学习形式及其它

第十五条宜宾学院A区(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

第十六条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等方式。

第十七条考生参加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八条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0831-3530929

2、学校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网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ybxyzsk@yibinu.edu.cn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宜宾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