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三类考生。第一类:退役军人;第二类: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第三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不得跨类别填报。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考试地点: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文化素质测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50分;其他人员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总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7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于12月7日17:00前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30-3150102、3150305,申请办理。

六、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如专业计划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2、如在录取中出现同分考生则按以下规则排序:

1)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

2)其他专业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教师评分高低排序。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于11月26日17:30分前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模式,总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学时不少于1000学时。

、学费标准

  (一)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 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按四川省相关文件执行。

专业名称

学费(元/人/年)

电子商务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3700

市场营销

3700

酿酒技术

4100

大数据技术

4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100

休闲体育

37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3700

建筑工程技术

4500

应用电子技术

4100

数字媒体技术

41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3700

学前教育

3700

(二)住宿费:

900-12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根据在校集中学习住宿时长按天结算。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网上报名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填报志愿

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考试实施

11月17日17:00前

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纲》等,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11月26日14:30—17:00

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到校核对基本信息,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到相应二级学院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了解考试相关事宜、熟悉考场。

11月27日8:30—12:00

考生(非学前教育专业)凭二代身份证到校核对基本信息,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到相应二级学院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了解考试相关事宜、熟悉考场。

11月27日10:00—11:00

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

11月27日13:30—17:30

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非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查询

12月7日17:00前

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有疑问致电招生就业处。

录取查询

12月11日左右

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情况。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遵守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会在考试前告知考生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三)咨询电话:400-178-5167、0830-3150102、3152261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3150495

(五)学校网址:http://www.l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