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4/8/14 15:59:16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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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一、 考试项目
男、女生均为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100米计时游。
二、 考试办法
1、 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任选其中一项进行测验。
2、 考试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三、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 游泳专项满分为40分,考生单项成绩评分即为该项总分。
2、 各单项成绩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