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4/2 17:33:33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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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

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和“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9+3” 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统筹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服务民生、助力脱贫攻坚的能力。通过开展以提升“9+3”学生学历水平为目的高职单招工作及在该模式上实施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积极创新、拓展以“9+3”免费教育计划为基础的深度贫困县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严格程序、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组织领导

“9+3”高职单招工作在省招考委和教育厅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统筹部署,单招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高职院校、“9+3”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9+3”高职单招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三、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经批准,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职院校(学校、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2)实施2018年“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学校及专业详见附件3)开展2018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工作

(二)招生计划

“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安排500名招生计划。

普通类“9+3”高职单招原则上按照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安排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