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5/24 9:30:25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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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受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应对考生的课程合格成绩、前置学历等进行审查。理论课程通过者才能接受该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考试)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全部通过且前置学历审核合格者,才能接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要制定完善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方案,按时接受考生报考,落实专门人员牵头负责。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施备,并做好咨询工作,确保考核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主考学校在审核本科前置学历信息时,若颁证机构原因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注册出现错误的,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专业、毕业院校等,须请考生先到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发后再更改姓名、身份证号(指由公安机关变更或升位)等学历信息的,须请考生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主考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册和电子成绩数据于20181012日前(本科生前置学历于2018928日前)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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