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4/8/14 15:59:16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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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
田径
一、考试项目
(一) 跑类:
男生: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少年甲组栏高、栏距)
女生: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标准栏高、栏距)
(二)跳类:
男生: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女生:跳高、跳远
(三) 投类: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二、考试办法
1、 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任选一个单项进行考试。
2、 考试办法均按田径单项竞赛规则进行。
三、 评分办法
1、 田径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2、 各单项成绩评分标准详见各项评分表。
3、 评分表(表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