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 年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8/7/4 16:53:42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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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方式

1)五年制高职(含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录取工作,采用远程信息传输(含电子邮件和传真等) 方式与各市(州)传递录取各类信息。学校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8 年五年制高职(含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录取有关手续。

2)民族地区“9+3”招生录取工作采用现场投档方式,由州(市)招考办提供纸质档案供学校审录。

3)藏区“1+2”招生录取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其数据传递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4)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各市(州)应结合当地实际,尽可能利用远程信息传输方式传递各类录取数据。采用现场录取方式的市(州),对第一志愿生源数少的学校应及时通知学校。招生学校在录取前应主动加强与生源地区的工作联系, 了解招生地区的生源及录取工作情况。

4.投档及录取

1)五年制高职招生

各市(州)招考办于 7 7 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高中阶段统一考试所有考生的成绩库、特征分库及报考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志愿库。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州)招考办上报的考生报名库、志愿库、成绩(等级)库、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以及学校招生规模数、学校在各市(州)的生源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平衡,适当扩大学校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打印录取新生详情单,学校根据录取新生详情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相关州(市)招考办上报的考生报名库、志愿库、成绩(等级)库以及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计划数,按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直接打印录取新生详情单交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收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专业考试合格,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州(市)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收深度贫困县五年制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的招生计划数以及报考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出档。

五年制高职(含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教育考试院在 9 月中下旬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补录工作结束后统一打印。

2)民族地区“9+3”招生

民族地区“9+3”招生由州(市)招考办根据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并提供纸质档案供学校审录。州(市)招考办可视各县(市、区)生源情况在本州(市)内进行计划调整。

3)藏区“1+2”招生

藏区“1+2”招生投档及录取工作按我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执行。录取工作分两阶段进行,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第一阶段录取;其余院校参加第二阶段的录取。

4)三年制统一招生

各市(州)招考办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数,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录取。具体录取工作要求,由各市(州)招考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招生学校。

5.录取通知书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含深度贫困县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 省招考委加盖录取专用章予以确认。

2)民族地区“9+3”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是否加盖生源所在地招考委录取专用章,由各市(州)招考委确定。

3)藏区“1+2”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4)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是否加盖生源所在地招考委录取专用章,由各市(州)招考委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时,应按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体系要求,寄发相关申请表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