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6/20 15:30:03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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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省(市、区)     县(市、区)    考生号: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民族


政治面貌



报考动机


联系电话

宅电:   手机:

以上内容由考生填写

面试部分(面试工作人员在对应结论后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报考动机


形象气质


逻辑思维


语言表达



面试 不合格理由





面试结论






面试组负责人(签名):      

说明:1、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 4 项内容有 1 项不合格,则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2、面试如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必须注明具体理由。

3、此表装入考生档案。